近日,省粮食局对2016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结果公布,焦作市粮食局榜上有名,再次被评为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据悉,这是自2011年以来市粮食局连续第6次荣获该荣誉称号。
狠抓机构建设,配备执法装备,加强执法力量。焦作市下辖六个县(市),市粮食局和各县(市)粮食局都成立了政策法规科和监督检查科。市粮食局和沁阳市、温县、武陟县、修武县由当地编委批准成立了粮食监察大队。目前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82人,取得监督检查证的人员有64人,市、县两级为监督检查工作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所需器材和部分执法车辆,为高效办案提供保障。
开展培训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市各级粮食部门把粮食行政执法法律和法规装订成册,分发到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手中,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开展执法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各种培训指导,逐步的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市粮食局每年都邀请市法制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家或执业律师,举办由各县(市)粮食局主管局长、政策法规科长、监督检查科长、粮食监察大队队长或行政执法骨干人员等参加的行政执法专业相关知识培训。此外,结合阶段重点工作推进,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等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全市粮食系统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市粮食系统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会等,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再培训。结合《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颁布实施,组织以《条例》学习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知识专题培训等。
制定部门职权,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近年来,市粮食局依据法律和法规,认真梳理部门职权,制定权力清单。并结合法律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目前,经动态调整,市粮食局的权力清单共计3大类13项,全部在局域网和市编制委员会的网站上对外公布。所辖六县(市)粮食局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部门职权的制定和动态调整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考核。我市先后出台了《焦作市粮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焦作市粮食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焦作市粮食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执法方面的制度。市粮食局还依据职能和法律和法规规定,将粮食局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制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到具体执法机构、具体执法岗位、具体执法分管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制定《粮食局岗位职权分解表》和《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分解表》,在市粮食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保证了执法行为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将日常执法接受监督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抓重点、抓创新、抓完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手段,重在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目的,重在效果。为了达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执法工作实践中,市粮食局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实践。全市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先后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市粮食部门坚持一手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手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初制定实施方案,确实工作目标,年终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努力培育基层执法机构和一线执法人员树立“执法就是规范”、“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理念,勤思考、善总结、抓创新,从执法实践中摸索“规范”和“服务”的新举措。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统一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方便办事群众。积极探讨“互联网+电子政务”模式,将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和年度核查职能一并规整,在网络上公布,让办事群众更便利、明白;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标准化行政审批试范市,目前正在积极制定“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标准”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受理人员岗位工作标准”等,并将统一对外发布,更便利群众办事和工作的开展。在粮食收购许可证申办和年度核查时期,结合单位的详细情况,采取送证件上门、送政策法规知识上门、送储粮知识和粮油市场信息上门、赴企业组织年度核查等。结合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和变更的办理,广泛开展提示、提醒、示范、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深受群众赞誉和好评。在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方面,我市广泛采取提醒、建议、劝导的行政指导工作方式,力所能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帮助和服务。对必须实施的处罚,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促进了公正、公平。
通过抓观念理念更新、抓执法制度建设和抓工作作风转变,改进了粮食部门的执法方式、提升了服务水平,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