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家单位都会存在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爱游戏app注册

 

  日前,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市委巡视组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对市政路桥集团公司党委等12家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反馈情况。通报显示:12家单位都会存在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巡视期间,巡视组在这些单位均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要求不坚决。未全面落实党委会决策前置程序,二级及以下企业未将党建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组织未同步设置,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内控管理薄弱,易发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整改迟缓和公车改革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偏差。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清理领导干部社会兼职不及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流于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问题任旧存在。内控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混乱、工程招投标管理不严格、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之间责权长期不清晰,没有充分的发挥谋全局、议大事的作用,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存有党建工作是业务工作附属品的错误认识。选拔任用干部存在未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和对考察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干部监督管理过于宽软。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性不强,执纪问责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不坚决。党委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不到位。党委会会议决策方式不严谨,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改革推进缓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弱化虚化,工作力量薄弱。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长时间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执纪工作滞后。资金监管不到位。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要求不够有力。落实党委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要求不严格,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多个二级以下企业未完成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违规兼职、因私出国(境)等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滞后。纪委执纪问责宽松软,监督资源整合不够。“”问题依然存在。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疏解整治促提升”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强。执行干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纪检力量配备不足。执纪问责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存在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对境外企业疏于监管。执行审计、财务、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易发违纪违法问题。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有的应疏解项目未见成效,个别已疏解项目未见提升。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强。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较多。个别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无视规章制度,不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个别下属单位长期未经审计,违纪问题频发。存在滥发津贴补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私车公养等问题。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不严,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未经公开招投标等问题仍有存在。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到位。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的组织设置和干部管理失之粗放,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突击调整干部的现象。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重大问题多发频发。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对问题党员查处不坚决。对二级企业监管不力,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收益小集体化、违规出借大额款项、房产出租管理混乱、国有利益存在重大损失风险等问题层出不穷。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偏离“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重大经营决策脱离党委的领导。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该查处不查处。招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保费使用管理混乱。对下属公司资产监管不到位,投资项目存在巨大风险。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设监事会发挥作用偏弱,部分二级企业议事规则缺失。责任部门设置缺位。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不完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严,干部队伍结构失衡。监督执纪宽松软。“四资一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处置不严谨,招标程序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长期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党内事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肃。意识形态责任缺失。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未建立。选人用人工作不严实,制度不严谨、执行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监督责任缺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资一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巡视中发现的主体问题有:一些重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决策,或未报上级批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长期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四资一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未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约的公司治理机制。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招标和工程管理不到位,资产处置和资本运作监管不力。(记者 武红利)